【學雜費減免】本校在校生申辦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

主旨:檢送在校生申辦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,請協助公告。
說明:
一、 申請期限:自民國113年6月17日(星期一)起至113年7月31日(星期三)止。
二、 補件期限:自民國 113年8月12日(星期一)至113年9月6日(星期五)止。
三、 全面採線上申辦作業,申請路徑:學生資訊系統->學雜費及補助->學雜費減免->點選減免申請/上傳減免文件。相關規定詳見附件申請須知。
四、 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辦理學雜費減免須持113年度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證明。
五、 辦理減免後尚有學雜費差額,需請同學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列印差額繳費單,至指定之銀行、郵局、超商繳費,或以轉帳、信用卡刷卡等方式繳納。

正本:本校各系(所)
副本:本處生輔組

朝陽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
承辦人:學務處生輔組黃美慈
分機號碼:5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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